办公室职能职责
(一)负责分局各项决议、决定和工作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;
(二)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、修改和审核工作;
(三)负责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工作;
(四)负责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、编发、上报及对外宣传工作,承办报刊征订、分发工作;
(五)负责文件的收发、传阅、催办、打印、清退和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和管理工作;
(六)负责分局行政印章及介绍信的管理使用;
(七)负责执法监督工作;
(八)负责科室起草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;
(九)负责组织以分局名义参加的各种诉讼和应诉活动;
(十)负责干部人事教育管理,承办干部职工的任免、调动、工资、福利、考核、奖惩等事宜,做好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、轮训、学历教育等工作;
(十一)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;
(十二)负责纪检监察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风险防范管理工作;
(十三)受理涉及本局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群众来信来访和检举控告;
(十四)负责对本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各项纪律、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,对违纪、违规和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等行为进行查处;
(十五)查办或协助查办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;
(十六)负责老干部工作,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;
(十七)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。
财务科职能职责
(一)负责财务管理工作,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和财经纪律,管好、用好各项资金;
(二)负责局机关房屋、财产、车辆等国有资产的管理及办公用品的采购、保管、发放工作;
(三)负责各种证、照、票据的领入、购置和发放工作;
(四)负责服装的购置、管理、领用、发放工作;
(五)负责接待、清洁卫生、绿化美化等机关后勤服务工作;
(六)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。
企业监督管理科职能职责
(一)负责市局登记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;
(二)负责市局登记企业的年度检验工作;
(三)负责涉及企业监管法律、法规的宣传、贯彻和培训工作,积极为各类企业提供政策、法律咨询服务;
(四)负责查处市局登记企业涉及经营主体方面的违章违法活动;
(五)负责企业监管档案、台帐的建立完善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;
(六)履行并承担相应的行政执法责任;
(七)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。
广告监督管理科职能职责
(一)负责对市属媒体、广告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;
(二)负责广告法律、法规和行业政策的宣传、咨询和服务工作;
(三)在市局授权范围内对市属媒体进行广告检测;
(四)负责广告从业人员的培训认证工作;
(五)负责查处市属重要媒体、广告经营单位的违章违法活动;
(六)履行并承担相应的行政执法责任;
(七)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。
综合业务科职能职责
(一)负责全局行政执法的统筹、协调和牵头工作;
(二)负责市局授权范围内拍卖市场和拍卖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;
(三)负责涉及拍卖企业监管法律、法规的宣传、贯彻和培训工作,积极为各类拍卖企业提供政策、法律咨询服务;
(四)负责查处拍卖行业的违章违法活动;
(五)负责市局登记企业合同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;
(六)负责市局登记企业的合同备案工作;
(七)负责市局登记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;
(八)负责其它业务科室不应或不宜承担的业务工作;
(九)履行并承担相应的行政执法责任;
(十)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。